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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美人權文化園區360

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

「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前身為軍法學校,設立於1957年6月。1967年因軍法學校併入政工幹校而遷離。
 翌年,政府為配合戰時疏散之需,及考量看守所之羈押、代監執行之雙重任務,將警總軍法處、軍法處看守所、國防部軍法局所屬單位及看守所皆遷入於園區:西側為警總軍法處使用,東側為國防部軍法局使用,警總軍法處及國防部軍法局各設有看守所,警總軍法處看守所羈押軍人及一般重犯、政治犯,國防部軍法局看守所則羈押違法犯罪軍人。
 1970年,國防部軍法局遷往今日台大管理學院原址,其所屬之法庭及看守所仍留原址。其後,在仁愛樓東側旁興建一小型看守所,後改為「軍事情報局看守所」。1985年間,為羈押策劃江南案之軍情局局長汪希苓,又於現在園區入口右側興建「汪希苓軟禁區」。
 1992年7月31日,警總裁撤,原警總軍法處看守所改為軍管區海岸巡防司令部看守所。1999年,因軍法實施地區制,包括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高等軍事法院、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最高軍事法院、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等三院檢單位進駐本園區。海巡部看守所改為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看守所。
 這一段時期,園區稱為國軍新店復興營區,內有上述院檢署等三院檢單位及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看守所。直到2002年,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召開「研商景美看守所登錄歷史建築及整體規劃事宜會議」,決議將本園區登錄為歷史建築並朝就地保留為人權紀念園區方向規劃。
 其後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召開多次跨部會會議,進行多次會勘,並與國防部再三商議,終於在2007年奉行政院核准將整座園區移交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經管。2007年11月委託財團法人彭明敏文教基金會經營管理。2008年11月因委託單位無意續約,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遂將園區收回,成立園區專案小組負責園區經營與規劃園區工作。